流动人口工作自查报告(精选5篇)由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苗店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社旗县东南,人口3.5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社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
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4,对于流动人口的社抚费征收。我们对办证前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出门后不但与对象户本人联系,同时也与现居地计生部门人员沟通。确实掌握育妇的孕育情况,出现计划外生育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反馈给现居住地。
5,现在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在10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在100%。省内共管率,跨省共管都在逐步提高。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自省政府150号文与省计生委《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下发以后,计生中心认真对照上面规定,逐条予以落实办理。
1、我镇地处内陆,经济不是很发达,流入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最近半年来,流入人员在我镇进行生育证办理的数量为0。对于我镇一些难以管理的集体户口,单位户口等流动较频繁人员的生育办证,也是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证发放。
2、对于无法返乡的外出流动人员,办理所需要的流动人口证明时,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持需办理人的有效证件时,我们也是当场予以办理。遇有不明情况时,通过手机或者信函传真等方式确认属实后办理,并当场发证。迄今为止,已经有76多位育龄妇女通过这个途径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已经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发证时直接告诉她证明可以长期有效,现我镇已经有23人持有长期有效证明。
2、对于流动人员发证对象,我镇严格落实规定,对18-49周岁之间的女性人员予以发证,其余人员不予以发证。
4、从08年开始,我镇就不再强制流动人员回乡后进行面检。外出人员的孕情现在基本全是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督促育龄妇女自愿到现居地的计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反馈过来的信息报告单,进行多方核实,没有问题的进行粘贴。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现居地联系,排查疑惑后处理。
(四)均等化服务维护权益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3、在我镇流出人员外流时,我们发放有流动人口权益卡,卡上记载有流动人口应该享受的权益及优惠政策,内容包含独生子女奖励,特抚,生育证办理等等。上面还我我镇计生中心维权电话,当流动人员外出遇到各种难题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免费咨询维权。
(五)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苗店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8个村配备的计生专职人员对流动人口事业也很热心,在每月的流动人口例会上反馈的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每月的例会时,计生中心以会代训和研究工作相结合,督促各村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上报统计工作,指导村级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办理等。由统计,派出所,民政,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例会,大家共思良策,交流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促进共享。
5、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面,我镇与现居住地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沟通。打电话核实情况,发传真确认信息,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应用为区域协作添加了翅膀。我镇迄今为止,已经与郑州、北京等到地开展了区域合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6、与此同时,我们与流动人口现居地较集中的乡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双向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双向考核,明确双方权责,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7、现阶段,省级智能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强化,与MIS库
对接进行重新核查,加强共管多个渠道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共管的对象。我镇全员入库率为100%,信息反馈准确率也在100%,通过智能平台,可以很方便地知道我镇每一个流动人员的务工经商居住地,同时对于他们的婚育状况也是了如指掌。
(六)督查考核情况
镇对各村流动管理下达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必须做到的各项工作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查验证明,信息上报都有较为具体的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明确各自权限,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合力。
三、存在问题
1、流动人口孕情难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有网络化协作区域协作制度,但流动人员的流动性随社会发展愈来愈频繁,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甚至于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虚以尾蛇较多。
4、综合治理力度有时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强。
5、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
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三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三步工作法”即:一访、二建档、三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于现下群众诉求的办证难问题,我们推出“ 一站式办公”办证服务,只要群众来访一次,能够提供办证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将证拿到手。平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苗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富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富顺县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柏隆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
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11年1月截止到2011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87.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
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 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我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1、截止二0一一年五月柳江街道共有流动人口 人,并且均为流出人口。其中 人为男性,流出方向以国外印度居多,有 人为女性,其中已婚 人。
2、柳江街道的流动人口中没有新生儿的出生。
3、流动人口中流出、流入育龄免费手术落实率。对流入柳江街道的育龄妇女都查验了婚育证明;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都建立了档案;免费为流入和流出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检测和对流入我镇的已婚育龄妇女完全免费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孕检率和免费手术率达到了100%。
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效果 柳江街道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育龄妇女的迁入、迁出都有婚育证明,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时,都有出生医学证明和落户通知单;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对流出人员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并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柳江街道流出育龄妇女的现状;柳江街道流入人员比较少,极少部分外省市流入到我镇务工的流动人口,柳江街道对流入到我地的流动人口,及时查验婚育证明,并免费为他们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发放避孕药具,并定期对他们走访,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针对户籍在柳江街道,但不在柳江街道长期居住,而在其他乡镇居住的育龄妇女。柳江街道积极与其居住的所在乡镇联系,进行育龄妇女的交接,由柳江街道开出育龄妇女交接单并把育龄妇女的当前情况告之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作到及时管理,不漏人。对流出到省内、省外的育龄妇女,柳江街道都及时填写育龄妇女信息个案提交查询表,把育龄妇女的各方面信息填写详细,通过信息个案查询,并及时为其建立档案,使流动人口底数清。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落实情况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得荣的高度出发,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作为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摆到突出位臵,纳入目标管理,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全面落实“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要求,着力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新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呈现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规范有序、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2、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等便民信息服务措施;二是在流动人口密集处公示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定点服务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为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生殖健康服务;三是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后,建立流动生殖健康档案卡;四是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场所,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随时发放避孕药具;五是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上门为留出人口办证,在与外出人员签订协议时,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或保证金;六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困难。
3、我镇至今还没有接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投诉案件。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
按照打造“示范乡镇、创建计生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快机制建设的要求,更新理念,创新举措,针对我街道人群结构、居住特征、生活方式和就业特点的变化,积极探索计生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一是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各户。规范计生工作,整合资源。二是抓住我镇特点,围绕落实属地管理和现居住地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运行模式。不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体系。调动了群众自主参与计生事务的积极性,杜绝了漏管现象的发生,使特殊育龄人群管理不再“特殊”。三是大力实施“网上计生”工程,健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体系,优化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互联互通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1)观念陈旧。
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
解决问题的对策:首先,计生部门积极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宣传相关管理政策制度,提供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其次,我们抓好重点人群的服务。凡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定期享受免费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催要当地计生部门服务证明或回原地接受服务,有效地防止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三是积极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中,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使其真正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
(2)管理归属不明、责任不清
很多应该接受管理与服务的对象成了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盲点。户籍地管,人不在,不知情;居住地管,婚育情况不清,有些还认为是有单位管着的;而工作关系所在的单位呢,则人在外,管不着;你认为该你管,我认为你在管,实际上却成了“几不管”,管理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不清。
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了杜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那种“拈轻怕重”、你推(责任)我争(利益)的不利局面,为了不致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断档脱节,推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现居住地为依据,划定归属,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一要在深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机制上多下功夫,满足群众需求。二要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做到“四个抓好 ”。即:抓好源头工程,做好流出人口的管理;抓好源尾工程,做好流入人口的管理;抓好畅通工程,做好流动人口户籍地与流入地的双向联系工作;抓好服务工程,做好流动人口的维权工作。三要充分调动村级计生服务员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
柳江街道办事处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xxxxx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综治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做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xx”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有效途径,坚持以出租房屋、实有人口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调查登记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对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为了切实掌握和了解全县流动人口工作开展情况现状,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
一、全县流动人口的现状
截止2012年3月底,全县流动人口总量16571人,其中:流出15848人,流入723人。从年龄构成上看,流入人口中30—45岁的青壮年 个,占全县流入人口总数的 %;行业分布上看,从事房屋装磺的 人,占全县流入人口总数的 %,经商务工的 人,占全县流入人口总数的 %;全 县流动育龄人口13488人,其中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86人,占全县流入人口总数的 %;全县共登记流动暂住人口1663名,累计办理暂住证1380人,录入信息系统1663人。全县共有流动人口子女296名,其中男185名,女111名,少数民族247名。
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健全机制、靠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提高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综治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县公安局、人口局等职能部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了确保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工商、人口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县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流动人口服务登记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宣传制度、流动人口分类及房屋出租星级管理制度、房屋出租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县公安部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治安大 队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流动暂住人口的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县工商局、县人口局也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专人,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摸排、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摸清底数,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县综治部门牵头,先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两次摸排登记专项行动。一是按照州上《通知》精神,我们安排公安派出所和人口部门,从2012年2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调查登记专项行动。将工作重点放在以沿兰郎路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乡(镇),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劳务市场、建筑工地(包括xxxxx、xxxx、xxxxxxx等工程),宗教场所、新建居民小区、出租房屋、旅馆和娱乐场所。特别是对今年以来的商住房、公寓房出租户、偏僻路段出租户、集贸市场周边的中小旅馆、废旧收购站点、企事业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等区域作为重中之重,逐区、逐栋、逐户、逐人进行摸排登记,全面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情况,落实管控责任,真正实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得到彻底有效遏止,流动人口管理规章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二是对宗教活动场所流动暂住人口进行登记管理。我们组织县公安国保、治安大队及各乡镇派出所,抽调专人,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各乡镇清真寺、拱北、教学点和寺庙,将全县宗教场所内的流动暂住人口纳入登记管理范围,重新摸排、登记建档,确保宗教场所 内的流动暂住人口信息完整、及时和准确,全县宗教场所流动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100%。截止目前,共对556个清真寺、9个拱北、3个宗教活动点、2处庙宇中的流动暂住人口进行了登记。
(三)加强管理、分门别类,落实管控措施。一是加强对藏区、新疆等外省区来广人员的管理。各派出所紧紧依靠基层社区、居(村)委会、治保会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基层组织,以流动人口集居地、城乡结合部等地为重点区域、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暂住人口备案登记制度,对暂住人口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服务处所、有无违法犯罪前科等内容全部登记备案。二是加强对高危人员的管控。在抓好暂住人口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通过日常检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等方法,把流动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前科以及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对未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办理暂住证的暂住人口责令其补办,对不落实管理责任,给违法犯罪人员提供栖身藏匿赃物、制假贩假场所或雇佣(留住)无任何证件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不及时报告的单位、场所、行业负责人和出租房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增强出租房主和相关责任人管理暂住人口的自觉性。三是以出租房屋为重点,加强对流动暂住人口落脚点的管控。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加大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出租房屋漏管失控、藏物纳垢、重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提高对出租房屋中制毒贩 毒、制假贩假、销赃窝赃、卖淫嫖娼、设赌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打击和控制能力。加强对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点、劳动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容易聚集的场所、部位的口常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经营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警力xxx人次,登记出租房屋户xxxx户,录入信息管理系统xxxx处,签订治安责任书155份。四是宣传教育和处罚“双管”齐下。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应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职责,及时与其签定治安责任书,加大对不履行责任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向公安机关提供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日常变动和违法犯罪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及时性。五是强化综合治理。充分综治部门牵头作用,牢固树立协作配合意识,主动与公安、建设、城管、人事、人口、工商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互通有关情况和信息,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协作水平。截止目前,全县共有流动人口子女xxxx名,其中xxx镇167名,xxx镇129名,全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学校上学,未收借读费,县计生局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了造册登记,按相关政策给予优先服务,县工商局、人事局、信访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了专项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的要求,开展了全员流动人口摸底清理登记和录入工作。切实加快公安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建 设,不断强化信息录入和应用,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系统实时录入、自动比对、自动报警、网上布控、注销提醒等实战功能,为警综平台建设提供大量完整、准确、鲜活的数据,基本实现了流动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信息的微机管理。特别是人口部门按照国家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要求,及时提交反馈信息,提交和反馈率达100%,登记录入工作达100%。公安各派出所在摸排登记流动暂住人口基础上,按照《全县公安基础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流动暂住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对登记的流动暂住人口的8项主项信息即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照片、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详细地址、暂住地详细地址,做到必采必录,缺一不可,录入率必须达到100%,对身高、文化程度、发证日期、暂住证编号、联系电话、来暂住地时间、在暂住地服务处所、注销时间8项辅项信息中,每人采录不低于6项。对所有登记的流动暂住人口均纳入了管理,建立专门档案,进行了信息录入,逐步达到了利用公安机关警综信息平台进行流动暂住人口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量大、面广,动态管控任务艰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繁重而巨大的工作量,是需要很大的物力和人力来保障的,因受我县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基本措施及制度的落实仍还不够,公安警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工作也还有落实不扎实的地 方;
2、流入人口安全设施管理不够到位。对外来人口租赁的房屋,对其安全设施管理力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如: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因此,对我县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3、相关部门措施落实不够及时。由于流动人口居住隐匿,相关部门在落实政策中存在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部分流入人口归属感不强,尚未形成共建和谐的氛围。
四、今后工作的措施
一是推进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眼于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以服务为基础,以引导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坚持热情服务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善待弱势群体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使我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基层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 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县居民实行同等待遇。公安机关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的管理手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对外来人员坚持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管理。
四是营造和谐氛围,增强归属感。本着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质量,认真落实流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县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五是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强化出租房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并与房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和保证书。